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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粮食行业协会章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吉林市粮食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缩写为:JLSAGS)
第二条 协会性质:协会是由我市从事粮油、饲料的收购、批发、零售、加工、储藏、质量检测等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与上述工作相关的知名人士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盈利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 协会宗旨: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据市场经济规则,在粮食行业中发挥服务、沟通、协调、监督自律的作用,沟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发挥群体优势,加强行业管理,搞活粮食流通,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保护种粮者利益,服务经营者发展,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粮油。
第四条 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吉林市粮食局。协会接受吉林市粮食局、吉林市民政局及吉林省粮食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地址:吉林市越山路11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沟通会员与政府之间的联系,调查本行业的基本情况,研究本行业发展趋势,参与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发展规划,促进本地区、本行业的全面、科学、协调发展;
????(二)总结和交流协会会员在粮食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推动会员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三)调查研究协会会员在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四)根据粮食行业的特点,制定行规行约。督促和组织协会会员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实行公平交易,合理定价,保证商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维护行业信誉,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效益;
? ??(五)参与制定、修订粮食行业各类地方标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其它标准的产品及企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整改;
? ??(六)接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和粮食行业的实际需要,引导企业合理定价,防止不正当竞争;
? ??(七)促进粮食企业的横向联系与合作,举办有关商品交易、产品展销、技术转让等活动;举办粮食论坛,开展学术交流;实施名牌战略,宣传推广行业内的高新技术、名牌产品;接受有关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委托,组织粮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八)建立信息网络,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 ??(九)开展相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与国内外同行业组织建立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国内外学习考察交流活动;
????(十)接受吉林市粮食局等有关政府部门及吉林省粮食行业协会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会员
? ??第七条 从事粮油收购、批发、零售、加工、储藏、运输、质量检测等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承认本协会章程并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协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对协会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经济活动和有关会议;
????(四)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帮助;
????(五)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 ??(二)维护协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四)及时提供协会所需的资料和情况;
????(五)按规定如期交纳会费。
?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会,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的,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二条 对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会员,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任务;
????(二)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换届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责,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三)筹备、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八条 理事会必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行使理事会闭会期间的职责,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但法定代表人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主要职责:
????一)讨论处理重大问题;
????(二)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三)批准和发展新会员,对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予以除名;
????(四)决定召开理事会有关事项。
?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通常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办公会议代行常务理事会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年龄要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但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廉洁、务实、热爱协会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 ??第二十八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出席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 ??第二十九条 协会会长为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请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方可实行。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一条 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
员的聘用;
(五)负责审核财务收支;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政府资助;
(三)赞助和捐赠;
????(四)业务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根据具体情况由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会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协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五条 ?协会经费仅限于业务发展使用,不准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财务工作委托吉林市粮食局财务处代理,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审批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要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代表公布。
????第三十八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 ? ? ?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修改协会章程,须由常务理事会提出修改意见和方案,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15天内,报吉林市粮食局、吉林市民政局审核批准,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三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吉林市粮食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四条 协会终止前,须由市粮食局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归吉林市粮食局所有。协会终止经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年月 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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